肃北县——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每日甘肃网6月19日讯 据酒泉日报肃北报道 今年以来,肃北县不断加大城乡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人员生活救助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人均每月545元提高到599元;牧农村低保一类、二类对象补助标准由人均每月335元、318元提高到369元、350元;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278元,牧农村集中、分散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9250元,9150元。目前,这一政策已惠及全县407名城乡低保对象,提标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同时,肃北县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的要求,建立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朱 蕊 丁莎莎)
相关新闻
- 2020年06月19日肃北县积极实施党河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 2020年06月16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启用“智慧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
- 2020年06月16日“禁毒妈妈队”助力平安肃北建设
- 2020年06月15日肃北:非遗展演让文化“活”起来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