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法院:温情调解化纠纷 定纷止争促和谐
每日甘肃网9月10日讯 据酒泉日报玉门报道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标的额113万元,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结案。
2016年12月16日,方某与蒋某协议约定,方某租赁蒋某位于玉门市的房屋共33间,用于开宾馆。合同履行至2020年4月,由于蒋某装修一楼房屋,导致二楼墙体出现裂缝,被相邻商户举报至玉门市住建局。经住建局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继续使用,遂向蒋某发出停止使用通知。蒋某找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维修,经鉴定验收后,安全隐患排除,可以正常使用。至此,方某经营的宾馆已停业4个多月,造成了巨大损失。方某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蒋某赔偿转让费、装修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共计113万元,并申请对房屋是否安全重新鉴定。蒋某提出反诉,要求方某给付拖欠的房租及水、电、暖气费等。为让原被告节省成本、少走弯路,主审法官作出了先行调解的决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合同,方某腾退房屋,蒋某退还押金及房屋内设施设备折价款10万元,并当日履行。(李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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