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接地气 司法确认“上保险”
每日甘肃网7月15日讯 据酒泉日报肃北报道 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人民调解员调解的劳务纠纷案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使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
郭某某与马某因放羊产生劳务纠纷,诉至肃北县人民法院,法院遂委派特邀调解员调解。调解员反复分析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归属,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最终在2个工作日内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协议顺利履行,遂向肃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受理申请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对该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顾虑。
“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是司法确认制度的优势,让司法确认给人民调解“上保险”,让人民调解更有效率,既免除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为化解基层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吴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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