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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擦亮“窗口”争做“标兵” 本报讯(记者 李生杰)5月13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酒泉市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方案》安排,这次活动的参与范围是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窗口;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党员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党组织、党员。《方案》要求,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按照对标定诺、争创评议、深化拓展的推进方式,督促党组织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争创满意窗口、争创优质品牌、争创服务标兵,掀起创先进、争优秀的热潮。 本次活动分为对标定诺(5月1日至6月30日)、争创评议(7月1日至2011年底)和深化拓展(2012年初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3个阶段。按照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统筹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编辑:[马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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