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酒泉  >  酒泉市

“双节”加持 酒泉市消费市场加快复苏

 2020/10/12/ 15:07 来源:酒泉日报 记者 范昊帆

“双节”加持,我市消费市场加快复苏

  酒泉日报记者 范昊帆

  “金九银十”素来是消费旺季,今年又遇上中秋加国庆的超长假期,酒泉城区各大商家加大力度出招揽客。“双节”期间,酒泉城区各大商圈人头攒动,万达广场、酒泉东方广场购物中心、富康购物中心等纷纷推出打折、送礼、抽奖等促销活动,充分激发了市民的消费热情。

  “能明显感觉到商场的人气回升了,甚至比往年同时期还要热闹。”10月3日上午,在万达广场选购服装的市民周晓华说。

  当天下午,在酒泉城区一家数码产品销售店内,不少市民正在选购数码产品,不到1个小时,店内就卖出5部手机和1台电脑。“零售业向来有‘金九银十’的说法,加上最近一段时间,厂商推出了不少新产品,很受消费者欢迎。”该店销售经理刘女士说,为了抢抓“双节”机遇,店里提早制定了线上推广策略,发动员工在朋友圈发布产品上新内容,吸引客户购买。

  走访中,记者发现零售业线上自救正成为商家转型求变的一种新选择。由于线下零售门店营业承压,不少商户纷纷发力线上销售,以折扣优惠等方式促销。不少商家还通过直播带动线上销售,并发动员工们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产品及优惠信息,增加销量。

  与此同时,趁着“双节”热度,各大商圈的商贸企业在利用好打折促销、团购促销、有奖促销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及节庆营销等新兴方式促销,积聚了人气、吸引了消费,引得不少消费者前来购物,不少商铺门前还排起了长队。

  同样恢复元气的还有餐饮行业。全面复工复产以来,酒泉城区多数餐饮门店都已恢复正常营业,在“双节”期间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0月4日晚上6时许,在富康购物中心的一家火锅店门口,候餐的客人排起了长队。该店经理告诉记者,疫情期间营业额较低,但他们积极应对,升级了管理系统,适当调整了营销策略,目前正在发力弥补亏损。

  排队等位的场景也出现在以“夜经济”和餐饮小吃为特色的汉唐美食街。“双节”期间,该区域经营商家引入不少“网红”元素,以满足市民的舌尖需求。一家烧烤店店主告诉记者,今年从堂食恢复开始,店里的生意就格外火爆,很多时候到晚上10点还客流不断。

  线下餐饮消费的扩容提质,带动了内需回暖,更带热了居家“宅经济”。最近一段时间,市民刘丽雅成了外卖平台的常客。“既想品尝美食,又不想出门,所以就选择了外卖。”刘丽雅说。

  不用排队,就能品尝人气餐馆的美食;不去市场,新鲜的蔬果就能送到家……如今,外卖平台不仅方便了市民,也成为餐饮商家重要的开源渠道。

  记者了解到,今年有很多餐饮商家都入驻了外卖平台,希望通过线上销售开拓新的发展路径。“之前,我们店以堂食为主。近半年来,我们主要是做外卖产品,从营业额看,外卖已经超过了堂食。”酒泉城区神舟路一家餐饮单位负责人说。

  最近,不少市民在网上晒出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扶持和商家的共同努力下,酒泉城区各大商圈人流正稳步回升,到店消费情况持续好转,商圈迎来了人流和销售双高峰,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各种迹象都显示,由政府、企业共同打出的拉动消费“组合拳”,极大激发了市场潜力,商业零售正步入常态化。

  “双节”期间集中释放了被疫情压抑的消费需求,成为我市经济、消费加快复苏的新引擎。政府发放的节庆消费券和商家推出的促销活动更是刺激了市民的消费需求。

  “最近很多顾客结账时都会使用消费券。”酒泉东方广场购物中心的一位化妆品销售人员说,政府消费券叠加商场优惠活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顾客的消费兴致。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提振消费市场信心,促进消费回补,市政府争取了省政府5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财政配套5000万元用于支持消费促进工作。同时,为抢抓“双节”消费黄金关键节点,最大限度提升资金投放效率,放大投放效应,各县市区将陆续印发消费促进方案,并先行启动自筹资金部分。

  据了解,此次消费促进活动全市累计预算消费促进资金1.46亿元。拿出“真金白银”,让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得实惠,恢复和提振了消费市场活力。其中,设立市级消费促进激励奖1000万元;发放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价格补贴1880万元,普惠性消费券1165万元,各类促销补助2140万元,保障困难人群生活补助1600万元;发放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及企业补助资金1580万元,旅游补贴1618万元,成品油促销865万元,购房促销2392万元,汽车促销360万元。经初步测算,预计可拉动消费增长12.3亿元。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