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法院:“调解+速裁”让简案不跑马拉松
为缓解法官压力,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简案快办,今年以来,肃北县人民法院立案速裁团队创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科学调配和合理运用司法资源,取得了一定效果。
明确快审案件范围。肃北县人民法院明确速裁中心职责范围,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速裁。同时,明确速裁中心与其他业务庭室之间的案件分工,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推行“三个一”速裁模式。肃北县人民法院注重案件调解,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以“调解+速裁”审理模式,打造“三个一”速裁方式,即一个案件原则上一次送达、一次调解、一次开庭。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判决,确保快速送达、快速调解、快速裁判,缩短审理周期。
示范诉讼化解涉众型纠纷。肃北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示范诉讼,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批量类案,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当事人参照解决。同时,树立审判、执行无缝衔接的理念,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倡导判后督促和即时履行,提高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
推行表格式判决书。肃北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将案件的核心以表格的形式表现,缩减程序性表述,概括无争议事实,提炼说理部分,从而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吴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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