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金塔县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新生儿统一执行“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其参保母亲享受城乡居民补偿政策。城镇职工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由家庭先行垫付,次年参保后进行补报”的医保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以往年度新生儿因未能及时参保而不能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极大的减轻了新生儿家庭的医疗负担。(殷雪梅 曹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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