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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执行跟进监督案件取得重大进展酒泉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执行跟进监督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拖欠10年的建设费被依法收回 每日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兰州报道(记者苏叶)11月13日记者获悉,金塔县检察院日前办理的金塔县人防办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跟进监督取得重大进展,拖欠长达10年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被依法收回。这是酒泉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执行跟进监督案件。 2007年11月,金塔县人民医院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16840元。今年3月,检察院向未依法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金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于次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酒泉肃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责令人防办对县医院欠缴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继续履行征缴职责。检察院通过及时跟进监督,金塔县医院主动向县人防办缴纳了拖欠长达10年的216840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编辑:[顾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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