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减免诉讼费 司法救助显真情
肃北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羊群承包纠纷
每日甘肃网9月15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为前来办理讼费业务的朝某减免诉讼费4277元,并通过调解,顺利调处了其与苏某的羊群承包纠纷。
当事人朝某因家庭遭变故,独身一人。每月领取200余元的遗属困难补助金,平日靠打零工、承包羊群放牧等养家糊口。一次放牧过程中,她再次遭受意外,给被承包人马某造成财产损失。朝某积极配合纠纷调处。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朝某按约赔偿马某损失。然而,4000余元的诉讼费朝某无力承担,所以在诉讼费交纳方面她寻求法官帮助。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告知马某,朝某的情况属于《诉讼费费用交纳办法》中缓交、减免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条件,并协助朝某填写了申请书。经审查核实,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朝某依法减免诉讼费用4277元。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肃北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困难群众平等享有诉讼权利,并努力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审判执行各环节,将司法救助的温暖传递到群众身边,让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至目前,为4案4人依法办理缓减免诉讼费9785元。(吴丽梅)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9月13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 2021年08月27日玉门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2021年07月14日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化解 瓜州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