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酒泉  >  酒泉要闻

酒泉市启用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2021/04/01/ 14:36 来源:酒泉日报 全媒体记者韩蕾

接受教育可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我市启用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每日甘肃网4月1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韩蕾)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减少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我市决定从4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将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切实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正向激励作用。

  按照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学法减分可申请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3种: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目前,我市可申请的学法减分方式和途径有两种,即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

  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累计最高减免6分。减免记分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等情形均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经查证属实,将作废驾驶人记分周期内学法减分记录,恢复已减免记分,并列入黑名单,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