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上门服务解民忧
每日甘肃网7月28日讯 据酒泉日报金塔报道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羊井子湾法庭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孟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审理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孟某为了家庭经营生产,向农村信用社申请了两批贷款,后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偿还,该信用社遂将孟某及担保人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被告孟某双腿截肢,坐轮椅到法院参加庭审有困难,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孟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为孟某提供上门司法服务。
庭审中,孟某认可借款数额,希望原告能够减免利息,愿意分期偿还借款。承办法官遂电话联系原告单位负责人,向其陈述孟某的特殊情况,希望原告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意见。经过几次电话联系,原告和被告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意见,并在调解书上签字捺印。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利用田间法庭、集市法庭、小区法庭、网络微信法庭等审理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将法庭设在当事人家中或村委会等处,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孙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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