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
每日甘肃网6月10日讯 据酒泉日报肃州报道 6月8日,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在肃州区人民法院银达法庭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化解,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3月15日,屈某夫妇与杜某、郑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位于肃州区果园镇北闸沟村的5亩耕地租给杜某、郑某种植树苗,租期10年,租金3500元/年。3年后,因无经济效益,杜某、郑某付清2018年土地租赁费后,将土地返还屈某夫妇。屈某夫妇查看耕地时,发现杂草树根过多不适合耕种,一直闲置至今年才重新平整土地耕种。今年5月,屈某夫妇以杜某、郑某未按合同将土地平整好、没有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应继续承担租赁费及土地平整费用为由,将二人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于是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现场查看,了解情况。今年3月,原告对土地进行了深耕细种,但农作物长势仍不好,地梗边上原告捡出的草根、树根成堆。法官现场疏导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1800元作为补偿。(妥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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