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总工会——返还工会经费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每日甘肃网5月15日讯 据酒泉日报肃州报道 近日,肃州区总工会印发《关于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按规定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通知明确,已建立工会组织、正常缴纳工会经费且工会组织隶属于肃州区各级工会管辖、不在《肃州区联网直报库单位一览表(大中型企业)》之列的企业,可申请返还工会经费。工会经费返还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李建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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