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制定社区疫情防控“十二条禁令”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每日甘肃网2月5日讯 酒泉日报肃州报道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月4日,肃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社区疫情防控实行“十二条禁令”。
一、所有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小区要严格执行“一测二问三核查”。“一测”,即人人测体温,不漏一人;“二问”,即问清来源去向、问清健康状况;“三核查”,即核查身份信息、核查居住楼号、核查同舍人员。
二、从严社区进出管理,小区居民一律测体温,凭身份证或扫码进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社区和物业公司严格检查登记备案。各社区、物业公司从速健全电子门禁系统。
三、区外返肃人员一律实行“三包一挂”制度,入居前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明确包抓责任人和联系医生。
四、严格实行“全民不出门”行动,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一名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不外出,居家隔离家庭由“三包一挂”小组定向保障服务。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确保配送安全。
五、从严落实报告制度,居民居家期间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和联系医生报告,需诊断治疗的,由社区负责到指定医院分类就诊。
六、“红事”一律禁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七、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公园、河道、体育场和小区的凉亭、地下室、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聚集和从事打牌、聚众聊天等活动。
八、实行严格的物业管理,所有物业公司必须24小时值班值守,居民楼梯间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废弃口罩封闭放入指定收集点。小区内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不少于两次。
九、从严落实出租房屋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和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已出租的出租房必须严格出入检测登记、严格居家隔离,不酗酒、不聚会,发生疫情一律追究房东责任。
十、没有明确购物目的的人不得逛商场、超市,购物人员进入商场、超市一律测体温、戴口罩,经营场所每两个小时消杀一次。
十一、对不主动管控辖区人员,拒绝接受检测登记、不遵守隔离制度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十二、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一律要带头防疫,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劝导居民不外出、不上街、不串门、不聚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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