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民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实施意见》主要保障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未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落实监护责任、优化关爱服务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目前,金塔县首次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了全面摸底排查,据不完全统计,金塔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龚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