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塔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县上在年初县级基础养老金提标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达到133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提高65周岁及以上老年城乡居民的县级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从2019年1月起执行。此次提标全县将有15000人受益,县财政每年约需配套资金180万元。
提高65周岁及以上老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了改革发展红利全民共享,促进了社会公平,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张晓兰 曹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