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酒泉  >  肃州区

43岁酒泉民警英勇牺牲 社会各界500余人为英雄送行

 2019/05/21/ 16:28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高慧霞

43岁酒泉民警英勇牺牲 社会各界500余人为英雄送行  

  每日甘肃网5月2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5月17日11时37分,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东城关派出所民警李兴景,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英勇牺牲,终年43岁。昨日,记者从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了解到,5月18日20时,李兴景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甘肃省酒泉市人民医院吊唁厅举行。

  5月17日9时许,李兴景与战友在肃州区建设路东关村守候抓捕犯罪嫌疑人,11时28分32秒抓捕目标出现后,李兴景与战友随即跟踪抓捕。11时30分34秒,李兴景同志拼尽全力追捕时倒地,他扶着路边停放的车辆继续起身向前追去,当追至申通快递院内时再次倒地,现场群众拨打120进行抢救。随后,犯罪嫌疑人被其他民警擒获。其他民警返回时,李兴景同志已英勇牺牲。

  李兴景同志牺牲后,公安部、甘肃省公安厅发来唁电,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等有关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示,并向李兴景同志家属表示亲切慰问。

  5月18日20时,李兴景同志遗体告别仪式正式举行。全场人员向英雄默哀三分钟,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王国胜同志宣读了公安部、省公安厅唁电。甘肃省公安厅、市区两级四大班子等有关部门领导,肃州区各单位代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民警代表、李兴景同志生前亲戚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共500余人前来为英雄送行。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高慧霞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

1   降压供水公告
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示2018年享受政府特
3   兰州:黄河里冲出一条一米长的娃娃鱼
4   林铎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决防范化解风险积极
5   省食药监局:效价指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未流入甘肃
6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甘肃热点新闻回顾
7   【全国网媒看平凉】探访崇信龙泉寺 感受文化旅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