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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村集体经济“破茧成蝶”

 2019/05/21/ 15:10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瓜州:村集体经济“破茧成蝶”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 魏金龙 徐 飞

  “4月25日,去年第四季度光伏发电费9674元已经到账,到现在全村集体经济收入总共58762元。今天开会,就是要研究一下这笔钱的用途,村上需要用钱的地方比较多,我们要把这笔钱用好。”5月5日上午,瓜州县广至藏族乡新堡村党支部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通报2018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共同讨论这笔钱的下一步用途。在他们开会的村委会屋顶上,一块块熠熠生辉的光伏太阳能板,正是让他们村上“集体钱包”鼓起来的主要来源。

  新堡村是2017年瓜州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试点,瓜州县通过“项目支持、试点先行、政企共建、集体收益”的方式,在村委会屋顶建成6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年发电量10万千瓦时左右,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以上,受益期可达20年以上,实现了一次性投入、长期稳定获得收益的目标。

  近年来,针对乡村振兴后劲不足、村里没钱办事、富民强村没路子的实际,瓜州县强化党建引领、坚持精准施策、突出统筹推进,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大力扶持、多元发展”的思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探索创新,坚持贫困村与非贫困村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增强“造血”功能,让村级集体经济“破茧成蝶”。目前,全县75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

  “阳光存折”采党建之光释发展之能

  “以前村里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村干部下去说话也没人听,村上修补灌渠、新建桥涵、慰问困难党员等工作都没有集体资金来源。”瓜州县河东镇六道沟村党总支书记李红明说。

  瓜州县十八届三次人大会将剩余41个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列入2019年县政府惠民实事项目,惠及全县所有行政村。

  针对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来源单一等问题,2017年,瓜州县按照“政府全额投资、企业建设维护、全额上网发电、村级集体收益”的模式,先后在全县18个移民村每村新建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每村年收入均在5万至6万元,激活了村级集体经济“一池春水”。2018年,瓜州县再次把14个贫困村的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列为10项惠民实事之一,实现全县新建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加快了全县脱贫攻坚步伐。

  2019年,瓜州县整合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全省“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在已安装并投用的33个村34个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基础上,持续扩大规模,在全县剩余各行政村委会闲置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确保全县75个行政村分布式光伏电站全覆盖,实现年均收益5万元以上,收益期长达20年,为助力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将为每个村上带来至少5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这对于我们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村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利好消息,今年,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机遇,有效解决村上没钱办事的难题。”李红明对今年的村级光伏电站项目信心满满。

  “加油站”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动力

  “乡村加油点项目的建设切实为农村地区群众解决了加油远、加油贵、加油难的问题,也为我们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了一次难得的机遇,目前,乡村加油点项目已完成备案、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预计将于年内建成投入运营。”瓜州县梁湖乡党委书记赵占龙说。

  今年以来,瓜州县抢抓供销系统“乡村加油点”项目实施机遇,积极与甘肃省供销集团能源公司对接,以乡村两级党组织为主体,采取整合乡镇国有土地和县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入股的方式,在全县10个行政村建设“乡村加油点”,通过“销售+提成”的方式(村集体提成汽油0.2元/L、柴油0.1元/L),稳步实现每村每年2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收入,切实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乡村加油点”将真正变成乡村发展快车的“加油站”。

  闲置村集体资源变身“摇钱树”

  瓜州县西湖镇中沟村曾经是一个典型的城郊“空壳村”,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将旧村委会、库房等闲置房屋进行出租,把闲置资源转化为资源优势,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余元,一跃成为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明星村”。

  近年来,瓜州县立足农村实际,积极引导全县75个行政村认真盘点“三资”家底,尤其是对村集体所有的闲置房屋、校舍、厂房、仓库、礼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以及租赁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通过发包、租赁、联营、合作入股等方式进行开发利用,实现了资产、资源、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有效夯实了村级党组织为民服务的经济基础。通过兜清“家底”、盘活“沉睡资产”,为全县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近200万元。

  通过党建引领、抢抓政策机遇、盘活集体资产等系列“组合拳”,预计年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100%;到2023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达到15%,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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