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教育局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模式,对教育经费进行监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杜绝教育经费收支中的盲目开支和违纪违规行为。
实行“校财局管”运行模式。在资金监管和使用中严格落实“集中管理、分校核算、部门监管”要求,制定出台了《金塔县教育资金“校财局管”实施方案》,对核算中心的组织形式、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核算中心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实行“三集中三统一四不变”管理模式。三集中,即以财务核算为主,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财务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三统一,即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按财经法规办事,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实效性;统一执行财务收支标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统一进行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四不变,即各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预算执行责任主体不变。(张凯 曹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