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工作之本
□本报评论员
群众利益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群众利益是所有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这缘于我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一直放在心上,抓在手中。三年来,市委、市政府向全市2636名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发放生活补助金近千万元;建立“三老一少”人员生活补贴制度,向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发放特殊生活补助300多万元。从2010年9月1日起,全市2.05万酒泉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到1057万元的生活、交通补助金。
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1.2万临时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594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220万元。
市委、市政府的这些举措集中体现出民生工作是工作之本,群众利益是头等大事。脱离了这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着力解决那些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不断增强群众的归属感,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要通过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让全市人民群众共享我市改革发展的成果,让人人都有一种“我是酒泉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近几年来,我市在加快建设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的投入,切实解决了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我市立足于城乡医疗差别,解决了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问题,将农民、城镇非职工纳入到和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障水平;通过寄宿制教育解决了包括城镇及城郊农民孩子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通过“低保边缘户”,将相对贫困的人群纳入了保障范围。同时,市委、市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6926个、发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6.6亿元,使城镇新增就业岗位5.5万个,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万人。通过这些措施和惠民政策的实施,激发出群众最大的活力,促进了社会的团结进步,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好了铺垫。
通过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建设,我市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群众生活中仍有一些需要党和政府解决的难题。这些问题涉及不同的群体,需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部门分层次解决。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一个领导、一个部门在群众心里的地位,势必会产生更大的连锁反应,势必会与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方针政策相矛盾。
如何解决好类似于军分区小区分时段供水这种事关群众利益的最直接、最迫切的“小事”,是我们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只有将某些领导干部眼中的“小事”解决好,才能真正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威信,才能让群众为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时下,正值我市建设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工程,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关键时期,只有将那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解决好,才能让全市人民群众投身于火热的建设之中。
限时供水的事件虽说已解决,但是类似的事件是否还存在,应当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应做一次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应该将那些惠泽群众的民生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对于那些糊弄过关的领导干部要严查严办。
群众乃我们的衣食父母,无群众,我们何存?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应时时刻刻将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职责,始终追求民生为大、民生为要,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小”与“大”仅一步之遥,不为小不做,不为大狂做,这应是我们工作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