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5 14:47来源:酒泉日报 韩蕾
2月24日上午,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聘任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上,我市31名市民被选任为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昱程出席颁证仪式。
2010年11月,我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选任期间,向社会公告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程序、名额、任职期限等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程序,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考察,在媒体上对拟任人选公示了七天。
蒋昱程指出,媒体公示期间,未出现人民群众对所公示人员持异议的情况。他要求,各位人民监督员要充分履行监督职权,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提出申诉的、拟作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处理的案件等,大胆地开展监督,并对检察机关执法过程及检察人员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为酒泉检察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2月24日下午,我市检察机关还签订了2011年绩效考评责任书、201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2011年基层法院规范化建设责任书及2011年办案安全责任书。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新聘任的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了颁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