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明办下发《关于推荐申报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其严肃性,金塔县于7月1日召开文明委会议,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审核讨论。
会议下发了县文明办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文明县建设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经过综合分析提出的建议名单,并由文明办分别介绍了各单位的创建情况,提交会议讨论。经讨论,确定推荐金塔县工商局、金塔县国税局、金塔县金塔镇、金塔县鼎新镇、金塔县东坝镇梧盛村申报2008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目前,上述单位、乡镇、村正在做一切申报准备工作。(王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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