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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采购办:践行“十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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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部门工作作风,近日,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践行“十不准”工作纪律要求。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鉴别能力,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武装自己。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干好工作。三是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大力发扬为民理财、服务群众的优良传统,从思想上、行动上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多做贡献。四是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秦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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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酒泉日报
编辑:
樊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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